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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治市屯留区2021年城区公办幼儿园、城区公办小学、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席店村众兴合作社
    2021-08-08 10:04:43   转载

    长治市屯留区2021年城区公办幼儿园、城区公办小学、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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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通知

    通知

    长治市屯留区2021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屯留区2021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山西省幼儿园管理实施办法》及长治市教育局关于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招收划片范围内,户籍属麟绛派出所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以及本区中小学、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适龄子女。

    二、招生划片范围旭光幼儿园招生范围:西至建设路,东至环东路,南至西堰,北至白云街。启智幼儿园招生范围:西至309国道,东至建设路,南至郭村,北至西街。蓓蕾幼儿园招生范围:西至瓶城西街,东至环东路,南至白云街,北至滨河南路。

    三、招生办法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在区招生领导组领导下,以幼儿园为主体,分别招生。

    (一)    报名资料

    1、 《户口本》(监护人和子女在同一户口本);

    2、入园《体检表》;

    3、《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4、《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二)报名入学流程

    1、发布招生公告(8月8-10日)

    2、发放、收取预报名表(8月11-15日)监护人按规定时间按照划片范围到幼儿园领取预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将预报名表和相关报名资料交回幼儿园。

    3、审查入园资格(8月16-18日)幼儿园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预报名幼儿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将信息无误的幼儿进行登记,相关部门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确认入园对象(8月19-21日)经审核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根据学位数确定入园幼儿数量,未被招收的幼儿到民办幼儿园入园。

    5、公示招生结果(8月22-26日)幼儿园在园外显著位置公示招生结果,三日内无异议,按规定时间下发入园通知书。

    6、领取入园通知书(8月27日)监护人按照通知时间到幼儿园领取入园通知书。

    四、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生信息,实施阳光招生。各幼儿园在8月初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公示招生对象、划片范围、报名条件等,设立咨询电话,8月中旬公布结果,实行阳光招生。

    (二)规范入园资格,严格审查流程。各园长是本园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要安排责任心强、懂政策、有工作能力和经验的老师接待幼儿家长的报名,并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负责审查工作,按照文件规定条款逐项进行审核,向幼儿家长解释相关招生政策,报名审查过程中遇到的特殊问题,及时向领导组反映情况,经领导组研究决定后,再由幼儿园答复家长。

    (三)严格控制办园规模和班额。各幼儿园要严格控制办园规模,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严格控制班额。各幼儿园不得招收未满三周岁的幼儿入园。区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在招生过程中督查,招生后对招生对象进行审查,对发现的违纪问题移交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调查处理。

    (四)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城区公办园要按照发改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五)关注弱势群体。各幼儿园要积极接收划片范围内轻度残疾适龄幼儿入园,做到轻度残疾幼儿在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零拒绝”。

    (六)严格防疫。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招生组织工作,避免人员聚集,确保招生各环节安全有序。

    长治市屯留区2021年城区公办小学、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 招生原则

      以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任务。科学划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学校“划片招生”,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原则,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确保城区各中小学施教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含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入学,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中小学招生机制,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二、招生办法

      城区内中小学招生以学校为主体,采取“填报入学申请、部门核准确认、招生结果公示、家长社会监督”的办法进行。小学按划定的施教范围登记入学:初中按对口直升与划定服务区相结合的原则入学。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确因施教区内适龄学生人多,学位不足,由招生领导组统筹安排。

    三、招生计划IMG_20210808_100818.jpg

    四、小学招生

    (一)招生对象各小学施教范围内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2015年8月 31日前出生)。

    (二)施教范围划分树人小学:麟绛派出所户籍且户口住址在东街、西街、南街、东脑等4村(包含户口住址在其地界的住宅小区)的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教师子女。

    麟绛小学:麟绛派出所户籍且户口住址在西街、刘家坪、高店、柳行等4村(含户口住址在其地界住宅小区)的适龄儿童,高店、柳行必须为原户籍居民子女;符合入学条件的教师子女;城区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子女;如有空额,招收其施教范围内购房入住户子女。

    城关小学(含河北脑校区):麟绛派出所户籍且户口住址在东街、西街、南街、东脑、西莲、板箱庄、西河北、东河北、河北脑、尧泽头等10村(含户口住址在其地界住宅小区)的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教师子女;城区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子女、外县随迁人员子女;如有空额,接收其施教范围内购房入住户子女。屯留二中小学部:麟绛派出所户籍且户口住址在东街、南街、东脑、东堰、西堰、堰漕、水泉、沙庄等8村(含户口住址在其地界住宅小区)的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教师子女;城区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子女、外县随迁人员子女;如有空额,招一致);(3收在其施教范围内和羿神大街以南住宅小区的购房入住户子女;再有空额,招收在城区经商务工一年以上人员子女(2020年6月前)。

    郭村寄小:麟绛派出所户籍且户口住址在郭村、鸦儿堰、和证。峪、杨家湾(含户口住址在其地界住宅小区)的适龄儿童;符合入学条件的教师子女;城区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子女、外县随迁人员子女;如有空额,接收在其施教范围内购房入住户子女。

    (三)入学资料小学报名“三要件”:《户口本》(监护人和子女在同一户口本上且立户时间在2021年7月31日前);《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地开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所有入学学生均需提供“三要件”)。

    1、以户籍入学的适龄儿童提供:小学报名“三要件”。

    2、正式在编教师适龄子女提供:《编制证》和工作单位证明。

    3、城区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适龄子女提供:《编制证》和工作单位证明。

    4、外县随迁人员适龄子女提供:监护人《居住证》(登记机构为麟绛派出所,证作办理时间为 2021年7月31日前)。

    5、购(建)房入住户适龄子女提供: (1)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产权证》、《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土地使用证)(提供其中任意一种),如《商品房购房合同》未备案,需由房屋所在社区提供居住证明和房屋产权证明; (2)购房票据以及2020年6月份以来的水、电、暖费和物业管理费缴费凭证。

    6、 经商户适龄子女提供: (1)《工商营业执照) (办理时间为00年6月30日前); (2)经营场所照片(门店名称和注册名称致): (3)含“年检(年报)信息”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从“全国信用信息网(山西)”下载打印): (4) 2020年6月份以来的纳税凭证或无欠税证明: (5)城区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的居住时间证明和2020年6月份以来的水、电、暖费缴费凭证。

    7、务工人员适龄子女提供: (1)《劳动合同书》(2020年6月30日前,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 历年社会保险教费票据等证明(一年以上,缴纳保费时间长者优先); (3)用工单位资质证件和2020年6月份以来的工资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城区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的居住时间证明和2020年6月份以来的水、电、暖费缴费凭证。

    五、初中招生

    (一)招生对象施教范围内当年小学毕业生。

    (二)施教范围划分屯留二中:本校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应届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中的同时,招收西贾中心校、河神庙中心校、麟绛中心校、丰宜中心校、西流寨中心校的当年小学毕业生:符合入学条件的教师子女:城区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子女:外县随迁人员子女;如有空额,招收户口住址在羿神大街以南的东街、南街、东藕、中藕、西藕、东堰、西堰、堰漕、郭村、席店、和峪、杨家湾、沙庄等11村(含户口住址在其地界住宅小区)户籍及购(建)房入住户子女:再有空额,招收在城区经商务工一年以上人员子女(2020年6月前)。屯留五中:树人小学、城关小学、丰宜中心校、西流寨中心校、高店小学的当年小学毕业生;符合入学条件的教师于女:城区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子女;如有空额,招收户口住址在 羿神大街以北东街、西街、南街、东脑、水泉、刘家坪、柳行、鸦儿堰、尧泽头、西莲、西河北、东河北、河北脑、双塔、高店。板箱庄、宋庄等17村(合户口住址在其地界住宅小区)户籍及购 (建)房入住户子女。屯留六中:李高中心校、西贾中心校、康庄中心校,丰宜中心校、西流寨中心校的当年小学毕业生:招收麟绛街道办事处、 李高乡、康庄工业园区、丰宜镇、西流寨开发区范围内户籍及购 (建)房、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屯留二中、屯留五中不为购房、经商、务工等类型入学的学生提供食宿。

    (三)入学资料入学“三要件”:《户口本》(监护人和子女在同一户口本且立户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前);《小学毕业证》;加盖毕业小学公章的《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所有入学学生均需提供“三要件”)

    1、以户籍和对口小学入学的学生提供:初中入学“三要件”。

    2、正式在编教师子女提供:《编制证》和工作单位证明。

    3、城区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子女提供:《编制证》和工作单位证明。

    4、外县随迁子女提供:监护人《居住证》(登记机构为麟绛派出所,证件办理时间为2021年7月31 日前)。

    5、购(建)房入住户子女提供:(1)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产权证)、《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土地使用证》(提供其中任意一种),如《商品房购房合同》来备案,需由房屋所在社区提供居住证明:(2)购房票据以及2020年6月份以来的水、电、暖费和物业管理费缴费凭证。

    6、经商户子女提供: (1)《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前):(2)经营场所照片(门店名称和注册名称致);(3)含“年检(年报)信息”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从“全国信用信息网(山西)”下载打印); (4) 2020年6月份以来的纳税凭证或无欠税证明: (5)城区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的居住时间证明和2020年6月份以来的水、电、暖费缴费凭证。

    7、务工人员子女提供: (1)《劳动合同书》(2020年6月30日前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历年社会保险缴费票据等证明(一年以上,缴纳保费时间长者优先); (3)用工单位资质证件和2020年6月份以来工资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城区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的居住时间证明和2020年6月份以来的水、电、暖费缴费凭证。六、招生确认办法

    (1)施教区户籍学生确认办法。在同一志愿内按照适龄儿童上户时间先后为序确认招生对象,额满为止。未被第一志愿学校招收的学生,如第二志愿学校有空余学位,参与第二志愿学校招生,依次进行。对户籍住址笼统的户籍生,麟绛派出所负责进行严格审核确认。

    (2)施教区内非户籍学生招生办法。购(建)房入住户子女按照购房时间排序确定入学资格;城区经商务工人员分别按照《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和社会保险交纳起始时间,统一进行排序录取,额满为止。

    (3)要对购(建)房入住户的实际入住情况和经商务工人员在城区的居住情况,进行严格核查,一经发现未实际入住,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七、报名资料审核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各学校的招生报名资料审核进行全程监物审定最终入学名单。各学校为招生主体,负责向社会发布招生方案,公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咨询方式,学生报名现场的组织实施,报名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疫情期间报名方案及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突发问题,确保招生平稳有序。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全区中小学(园) 招生工作,科学编制全区招生入学方案,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落实控辍保学,做好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招生入学,审核正式在编教师《编制证》和对口小学毕业生资质,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公安分局、麟绛派出所负责审核户籍资料和《居住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造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编办负责审核机关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编制证》。住建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核《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产权证》、《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土地使用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确定购房入住时间。税务局负责审核纳税凭证或无欠税证明的真实性。市场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审核经商证件和店铺开办的真实性,确定经商起始时间(以《营业执照》最早注册时间为准,中间不得有间隔或中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务工人 员劳动合同的备案及其交纳社会保险情况的真实性,确定社会保险交纳起始时间(以社会保险交纳最早时间为准,中间不得有间隔或中断)。疾控中心负责协调儿童接种地及时开具《预防接种情况审帐报告单》。各社区、村委负责根据实际居住情况出具居住证明,并对真实性进行审核:负责对小产权房、自建房、住建局未备案的交易房等房屋产权归属不明晰的情况进行甄别并出具情况证明。八、报名入学流程

    (一)发布招生公告(8月8日-10日)

    (二)发放预报名表(8月11日一12日)

    1.小学:树人小学、城关小学(含河北脑校区)、二中小学部、麟绛小学、郭村寄小五所城区小学施教范围适龄儿童监护人到对应施教区学校领取《预报名表》。

    2.初中:符合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到屯留二中、屯留五中、屯留六中领取《预报名表》。

    (三)收取《预报名表》、确认招生对象(8月13日一23日)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将《预报名表》交回学校,同时提交入学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交,视为放弃,学校不再受理。

    1.8月13日,小学收取施教区户籍适龄儿童、正式在编教师、城区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外县随迁人员子女《预报名表》和入学资料:初中收取对口小学毕业生、正式在编教师、城区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外县随迁人员子女《预报名表》和入学资料。

    2.8月16日,小学收取施教区内购(建)房入住户子女《预报名表》和入学资料;初中收取施教范围内户籍及购(建)房入住户子女《预报名表》和入学资料。

    3.8月20日,收取城区经商、务工人员适龄子女《预报名表》和入学资料。

    (四)公示招生结果(8月24日一-26日)学校在醒目位置张榜公示招生结果,公示期三天,无异议后,下发入学通知书。

    2各社区、村委负责根据实际居住情况出具居住证明,并对真实性进行审核:负责对小产权房、自建房、住建局未备案的交易房等房屋产权归属不明晰的情况进行甄别并出具情况证明。

    八、报名入学流程

    (一)发布招生公告(8月8日-10日)

    (二)发放预报名表(8月11日一12日)

    1.小学:树人小学、城关小学(含河北脑校区)、二中小学部、麟绛小学、郭村寄小五所城区小学施教范围适龄儿童监护人到对应施教区学校领取《预报名表》。

    2.初中:符合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到屯留二中、屯留五中、屯留六中领取《预报名表》。

    (三)收取《预报名表》、确认招生对象(8月13日一23日)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将《预报名表》交回学校,同时提交入学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交,视为放弃,学校不再受理。

    1.8月13日,小学收取施教区户籍适龄儿童、正式在编教师、城区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外县随迁人员子女《预报名表》和入学资料:初中收取对口小学毕业生、正式在编教师、城区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外县随迁人员子女《预报名表》和入学资料。

    2.8月16日,小学收取施教区内购(建)房入住户子女《预报名表》和入学资料;初中收取施教范围内户籍及购(建)房入住户子女《预报名表》和入学资料。

    3.8月20日,收取城区经商、务工人员适龄子女《预报名表》和入学资料。

    (四)公示招生结果(8月24日一26日)学校在醒目位置张榜公示招生结果,公示期三天,无异议后,下发入学通知书。

    (五)领取入学通知书(8月27日)学生监护人按学校通知时间,到校领取加盖招生工作领导组公章的《入学通知书)。

    (六)均衡编班(8月28日)学校邀请学生,教师、家长等有关代表参加均街编班,编班结果要在校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九、工作要求

    (一)主动及时公开信息。各学校要按照招生方案要求张贴招生公告,设立咨询台,多种形式宣传招生政策,设立招生咨询电话,疏通信息渠道,实施阳光招生。

    (二)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学校要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制定招生期间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校园管理和人员管控措施,严格做好身份核验、进校测温等工作,避免人群大量聚集,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安全网。所有到现场报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或监护人要做好个人防护,保持间距,全程佩戴口罩,提供行程码、健康码及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并进行体温检测,禁止有到疫情中、高风险旅居史人员进入校园。

    (三)关注特殊类型学生。教育局、各学校要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要重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I 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要做好留守儿童、困境)重和贫困家庭儿童入学工作。特别是建档立卡的适龄儿童,摸底教和情况。确保每一个道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要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女公安英提和团公牺性伤残警养子女,消防教援人员子女学类优待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保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学,确保优待对象入学政策落到实处。

    (四)严格进行资格审核。各部门要主动尽职履责,严格进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领导负责、部门盖章”的原则进行,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墙正工作态度,以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做好本职工作,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五)从严查处违规行为。学校及各职能部门要严肃工作纪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学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违规接受借读生,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如发现学校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资料弄虚作假、以生谋利等行为,一经查实, 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 府办公室

                          2021 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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