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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前了!长治市各学校寒假时间调整!

    信息发布者:席店村众兴合作社
    2021-01-13 20:40:48   转载
    刚刚!
    长治市教育局下发
    关于2021年全市学校调整放寒假时间的通知


            一、全市学校和幼儿园(包括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提前、错峰放寒假
    其中: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1月15日放寒假;
    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1月20日放寒假;
    初一、初二年级1月22日放寒假;
    初三、高一、高二年级1月26日放寒假;
    高三年级放寒假时间暂不作调整。

    二、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放寒假时间,同步停止线下培训与授课
    其中:培训对象为学龄前儿童的1月15日起停止线下培训和授课;
    培训对象为小学学段的1月20日起停止线下培训和授课;
    培训对象为初一、初二年级的1月22日起停止线下培训和授课;
    培训对象为初三、高一、高二年级的1月26日起停止线下培训和授课;


    培训对象为高三年级的按照原定放寒假时间于2月2日起停止线下培训和授课
    各县区教育局要严格履行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在媒体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下培训的举报,对违规开展培训的机构要会同相关部门重查重处、快查快处,情节严重的取消办学许可证,确保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按规定时间停止线下培训和授课。

    三、全面落实我市新冠疫情防控最新规定
    各县区教育局和各有关学校要切实加强师生寒假期间的健康教育,非必要不出行、不流动、不聚集、不返乡、不出境、不跨市,原则上不到市域外活动,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赴市域外活动的师生应向学校报备,学校上报主管教育局,主管教育局汇总报送至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赴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返回后要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加强重点地区入(返)长人员排查的通告》(〔2021〕第5号)相关规定落实相应的管理措施。

    长治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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